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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與建築法規新知


鑑於室內空氣品質日益重要,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於101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此法為國內建築室內健康環境之重要指標,並為國內維持室內空氣品質的主義法源依據。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對於室內設計從業人員而言是一項重大的訊息;針對以往不被重視的室內空氣品質部分,除了日前環保健康的訴求外,已納入強制執行的項目。未來;室內空氣品質將是室內環境重要的一環,身為室內環境的設計者,關於「室內空氣品質」的相關資訊及新知;您不可不知。
室內空氣品質除了傳統空調系統對於室內溫度的要求外,與建築綠建材相同,政府將納入立法規範,希望對於國人健康的把關從源頭開始,從日常接觸的空氣及建材開始一步一步展開。目前國內公共工程室內裝修已規定依定比例使用通過綠建材標章的產品,希望推廣到日後新建案都須使用。同樣的;關於室內空氣品質部分,政府相關部門目前也正在積極展開中。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1年11月23日正式公告實施,未來學校、圖書館、電影院及餐廳等室內公共場所,需定期接受空氣品質檢驗,檢驗不合格、且未在期限內改善的場所,所有人或管理人可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被禁止使用該場地或勒令停業。這次立法也讓台灣成為繼韓國之後,全球第二個立法管理室內空氣品質的國家。
環保署於該日同步訂定發布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室內空氣品檢驗測定管理辦法」及「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等5項相關法規,並於101年11月23日同步施行。於此,國內關於室內空氣品質部分的相關法源。

附件網羅蒐集目前國內關於室內空氣品質(IAQ)之相關法源依據,請 貴司參考並希望有所助益。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條文